上海市徐汇区科技幼儿园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4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并特别强调落实好以下几点: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晨检和全日健康巡查,做好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联处联报”机制,完善“疫情报告人”制度;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和病例救治;落实健康教育、学生居家和返校管理等工作等。
  特此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
2013 年 12月 2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
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冬春季是本市腹泻病,尤其是病毒性腹泻的好发季节。近期,本市多所学校接连发生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为加强本市学校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的防控工作,维护师生健康,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 各区县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卫生的职责和要求。学校作为责任主体,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卫生机构应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各区县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学校的专人联系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和防控信息的报送和互通机制,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
二、落实学校日常防控措施。 学校应落实 晨检和全日健康巡查,做好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要 进一步加强校内饮食、饮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晨检工作,加强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的过程管理,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学校应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设备,督促学生勤洗手、正确洗手,并落实好教室、食堂、厕所等重点公共场所和环境的预防性消毒。
三、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  实传染病“联防联控联处联报”工作机制,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开设肠道门诊的医疗机构应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一旦发现同一学校腹泻病例异常增多,应及时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通报相关学校。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每日传染病疫情和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系统网络直报的审核分析,尽早发现学校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及其苗子。学校应巩固完善“疫情报告人”制度, 一旦发现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和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等,按照要求及时报告
四、做好调查与处置。 一旦发生 聚集性呕吐、腹泻事件  各区县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联合食药监行政部门按照《上海市食物中毒事件和相关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职责划分的意见》(沪食药监食字〔 2005〕 383号)等规定,按照“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原则,共同组织开展前期调查处置,并根据事件性质归口进行后续处理,原因不明的事件仍由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指导学校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等。医疗机构应组织力量,开展病例救治等。学校应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和病例救治,落实健康教育、学生居家和返校管理等工作;同时,做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解释,加强舆情监测并积极做好应对。
五、加强健康教育。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加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教育力度,广泛、深入的宣传腹泻病防控知识,培养学生养成健康饮食饮水、“勤洗手、正确洗手”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市健康教育所要充分发挥12320上海卫生热线作用,开展腹泻病防控知识的社会宣传和咨询解答。
近期,市教委和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开展全市学校腹泻病防控专题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将开展学校聚集性腹泻病防控专项指导,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一三 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