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科技幼儿园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

 

关于转发《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职校、社区学校:
现将《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上海地方标准)和《上海市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的要求,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内部治安防范情况及学校周边治安防范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小结及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于 6月 16日前电子稿报送各学校所在地社区学校未保负责老师,未保负责老师汇总后报送区未保办(联系人:冯丽晶,电话: 54665792)。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 年6 月9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沪校园安全组〔 2013〕 5号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
开展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近日,市综治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综治办〔 2013〕 37号),要求即日起至 6月 1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托园所和学前儿童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其中对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学前儿童看护点排查整治覆盖面须达 100%。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学校内部治安防范情况。
各区县要对照上海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和《上海市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 .学校教职员工任职资质;
    2 .学校临时聘用(试用)人员的资格和程序;
3 .学校技防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4 .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情况;
    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6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学校周边治安防范情况。
各区县要对辖区内学校,特别是设有中、高考考点的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对影响学校周边治安、交通、市容和文化环境秩序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集中时间、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难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所属地区党委、政府,列入主要领导包点督办、挂牌整治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部署。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层层落实责任。
    (二)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要加强协调,形成综治、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利用网络、媒体等渠道扩宽治安舆情收集渠道,建立每月综合研判排查制度和联勤联动机制,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范畴。
    6 月18  前,各区县将开展此项工作情况总结和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书面报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联系人:姜文娟,电话:23116804 ,传真: 23116802,电子信箱: qbc@shec.edu.cn)。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3 年6 月3